本申請涉及食品或醫藥,具體涉及一種口含制品及口含制品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1、在食品或醫藥等領域,口含制品因使用便捷、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口腔的特性,市場需求持續增長,用戶對其使用安全性、舒適性及功能穩定性的要求也日益提升。然而,相關技術中,口含制品受到唾液的浸潤,基材吸水膨脹,容易溢出外層薄膜,甚至導致外層薄膜脫落。
2、可見,相關技術中口含制品存在穩定性較差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口含制品及口含制品的制備方法,以解決口含制品穩定性較差的問題。
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口含制品,包括:第一支撐層、第一基材層和第二支撐層,所述第一基材層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之間,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結合結構,所述結合結構為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的至少部分邊緣結合成型的結構,其中,所述第一支撐層與所述第二支撐層中的至少一個為透液層,所述第一基材層的至少部分結構成型于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或所述第二支撐層上,所述第一基材層中設置有第一活性物質和/或第一風味物質。
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撐層、所述第二支撐層和所述結合結構圍合形成容納腔,所述第一基材層位于所述容納腔內;或,
4、所述結合結構為所述第一支撐層、所述第一基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的至少部分邊緣結合成型的結構。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材層中粘合劑含量大于或等于75wt%。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材層包括聚維酮k90、共聚維酮和乙基纖維素中的至少一種。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材層包括所述聚維酮k90、所述共聚維酮和所述乙基纖維素,且所述聚維酮k90、所述共聚維酮和所述乙基纖維素之間質量范圍比為:60~70:10~15:15~20。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均為透液層;和/或,所述第一支撐層為無紡布層;和/或,所述第二支撐層為無紡布層。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基材層,所述第二基材層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撐層與所述第二支撐層之間,所述第二基材層中設置有第二活性物質和/或第二風味物質。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隔離層,所述隔離層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材層與所述第二基材層之間。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材層還包括成膜劑、助溶劑和促進劑的至少一種。
12、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口含制品的制備方法,用于制備上述的口含制品,所述制備方法包括:
13、將第一支撐層、第一基材層和第二支撐層依次層疊設置,得到待成型樣品;
14、利用熱壓模具對所述待成型樣品進行熱壓與切割,以得到口含制品,所述口含制品中包括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的至少部分邊緣熱壓結合成型的結合結構。
15、依據上述實施例的口含制品,第一支撐層和第二支撐層為第一基材層提供支撐,能夠抵抗口服動作帶來的外力摩擦,減少外層因受力破損的情況,第一支撐層與第二支撐層中的至少一個為透液層,透液層既可以引導唾液均勻滲透至第一基材層,而非直接沖刷基材導致錯位,又能為第一基材層中第一活性物質和/或第一風味物質的溶出提供穩定通道,確保功能成分高效釋放并被口腔感知。第一支撐層和第二支撐層的至少部分邊緣可以通過熔融等方式相結合形成結合結構,以對第一基材層進行全方位的約束,有效減少第一基材層吸水膨脹從邊緣位置溢出的情況,并且第一基材層的至少部分結構成型于第一支撐層和/或第二支撐層上,進一步提升了支撐層對第一基材層的粘黏強度,從而提升了口含制品的穩定性。
1.一種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撐層、第一基材層和第二支撐層,所述第一基材層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之間,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結合結構,所述結合結構為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的至少部分邊緣結合成型的結構,其中,所述第一支撐層與所述第二支撐層中的至少一個為透液層,所述第一基材層的至少部分結構成型于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或所述第二支撐層上,所述第一基材層中設置有第一活性物質和/或第一風味物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層、所述第二支撐層和所述結合結構圍合形成容納腔,所述第一基材層位于所述容納腔內;或,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層中粘合劑含量大于或等于75wt%。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層包括聚維酮k90、共聚維酮和乙基纖維素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層包括聚維酮k90、共聚維酮和乙基纖維素,且所述聚維酮k90、所述共聚維酮和所述乙基纖維素之間質量范圍比為:60~70?:?10~15?:?15~2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層和所述第二支撐層均為透液層;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基材層,所述第二基材層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撐層與所述第二支撐層之間,所述第二基材層中設置有第二活性物質和/或第二風味物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口含制品還包括隔離層,所述隔離層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材層與所述第二基材層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含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層還包括成膜劑、基材、軟化劑、ph調節劑和抗氧化劑的至少一種。
10.一種口含制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口含制品,所述制備方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