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驅動結構,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
背景技術:
1、仿生動態表演機構是游樂行業常見的一種設備,如動態恐龍、仿生鳥、仿生魚等,舞獅是中國優秀的民間藝術,古時又稱為“太平樂”舞獅,每逢節慶或有重大活動必有舞獅助興,長盛不衰、歷代相傳。舞獅表演除了舞獅表演者騰挪舞動動作以外,獅頭部分的動作也很是重要,諸如眼皮眨動、耳朵扇動、下巴開合等動作。
2、現有的仿生舞獅頭的動作驅動就一般串聯的機械臂支承獅頭實現,以做出舞獅表演動作,并不能進行舞獅表演中眼皮、下巴、耳朵等部位的表演動作,現有的技術動作單一、仿真程度不高、過于呆板。
3、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新的機構,實現對舞獅表演中的眼皮、下巴、耳朵以及獅子頭都可進行驅動,解決現今仿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動作單一、仿真程度不高、過于呆板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提供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架、旋轉搖擺組件、下巴開合組件以及拉繩組件,所述旋轉搖擺組件與所述支撐架連接;所述支撐架連接獅頭本體,所述獅頭本體上設有眼皮部件、耳朵部件以及下巴部件,所述耳朵部件以及所述眼皮部件鉸接于所述獅頭本體上;所述下巴開合組件以及所述拉繩組件分別連接在所述支撐架上,所述下巴開合組件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所述拉繩組件分別與所述耳朵部件以及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3、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旋轉搖擺組件包括旋轉結構以及搖擺結構,所述旋轉結構與所述支撐架連接,所述旋轉結構與所述搖擺結構連接;所述搖擺結構與所述支撐架連接。
4、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搖擺結構包括第一底座、第一動力源、第一偏心結構、主軸、主支座、主軸支承座以及搖擺軸;所述第一動力源與所述第一底座連接;所述第一動力源與所述第一偏心結構連接,所述第一偏心結構與所述主軸連接;所述主軸的另一端與所述搖擺結構固定連接;所述主軸通過所述搖擺軸與所述主支座連接;所述主軸上通過圓錐滾子軸承連接所述主軸支承座;所述支撐架與所述主軸支承座固定連接。
5、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旋轉結構包括第二動力源以及第二偏心結構,所述第二動力源連接于所述支撐架上,所述第二動力源與所述第二偏心結構連接;所述第二偏心結構與所述主軸連接。
6、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下巴開合組件包括下巴底板、第二底座、第三動力源以及第三偏心結構;所述第三動力源通過所述第二底座與所述下巴底板連接;所述第三偏心結構與所述第三動力源連接;所述第三偏心結構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
7、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第三偏心結構通過第一連接座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
8、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拉繩結構包括第二連接座、耳朵拉繩結構以及眼皮拉繩結構,所述耳朵拉繩結構以及所述眼皮拉繩結構分別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二連接座連接于所述支撐架上,所述耳朵拉繩結構與所述耳朵部件連接;所述眼皮拉繩結構與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9、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耳朵拉繩結構包括第一拉繩底座、第四動力源、耳朵拉繩擺臂、第一滑輪、第二滑輪、第二滑輪支座以及耳朵拉繩,所述第一拉繩底座連接在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四動力源連接在所述第一拉繩底座上,所述耳朵拉繩擺臂與所述第四動力源連接;所述耳朵拉繩擺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滑輪,所述第二滑輪連接在所述第二滑輪支座上,所述第二滑輪支座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耳朵拉繩穿過所述第一滑輪以及所述第二滑輪,所述耳朵拉繩與所述耳朵部件連接。
10、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眼皮拉繩結構包括第二拉繩底座、眼皮拉繩、第五動力源、眼皮拉繩擺臂、第三滑輪以及第四滑輪,所述第二拉繩底座連接在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五動力源連接在所述第二拉繩底座上,所述第五動力源與所述眼皮拉繩擺臂連接;所述眼皮拉繩擺臂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滑輪連接;所述第四滑輪連接于所述第二滑輪支座上,所述眼皮拉繩穿過所述第三滑輪以及所述第四滑輪,所述眼皮拉繩與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11、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第二滑輪支座呈t字形,所述第二滑輪支座的兩側分別設有側板,靠近所述第一滑輪的側板與所述第二滑輪連接;靠近所述第三滑輪的側板與所述第四滑輪連接。
12、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支撐架、旋轉搖擺組件、下巴開合組件以及拉繩組件,利用旋轉搖擺組件驅動獅頭本體旋轉、獅頭本體擺動,下巴開合組件驅動下巴部件進行下巴開合的動作模擬,拉繩組件驅動眼皮部件進行眨眼皮的模擬以及耳朵部件進行扇耳朵的模擬,實現對舞獅表演中的眼皮、下巴、耳朵以及獅子頭都可進行驅動,解決了現今仿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動作單一、仿真程度不高、過于呆板的問題。
13、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1.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架、旋轉搖擺組件、下巴開合組件以及拉繩組件,所述旋轉搖擺組件與所述支撐架連接;所述支撐架連接獅頭本體,所述獅頭本體上設有眼皮部件、耳朵部件以及下巴部件,所述耳朵部件以及所述眼皮部件鉸接于所述獅頭本體上;所述下巴開合組件以及所述拉繩組件分別連接在所述支撐架上,所述下巴開合組件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所述拉繩組件分別與所述耳朵部件以及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搖擺組件包括旋轉結構以及搖擺結構,所述旋轉結構與所述支撐架連接,所述旋轉結構與所述搖擺結構連接;所述搖擺結構與所述支撐架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結構包括第一底座、第一動力源、第一偏心結構、主軸、主支座、主軸支承座以及搖擺軸;所述第一動力源與所述第一底座連接;所述第一動力源與所述第一偏心結構連接,所述第一偏心結構與所述主軸連接;所述主軸的另一端與所述搖擺結構固定連接;所述主軸通過所述搖擺軸與所述主支座連接;所述主軸上通過圓錐滾子軸承連接所述主軸支承座;所述支撐架與所述主軸支承座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結構包括第二動力源以及第二偏心結構,所述第二動力源連接于所述支撐架上,所述第二動力源與所述第二偏心結構連接;所述第二偏心結構與所述主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巴開合組件包括下巴底板、第二底座、第三動力源以及第三偏心結構;所述第三動力源通過所述第二底座與所述下巴底板連接;所述第三偏心結構與所述第三動力源連接;所述第三偏心結構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偏心結構通過第一連接座與所述下巴部件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繩組件包括第二連接座、耳朵拉繩結構以及眼皮拉繩結構,所述耳朵拉繩結構以及所述眼皮拉繩結構分別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二連接座連接于所述支撐架上,所述耳朵拉繩結構與所述耳朵部件連接;所述眼皮拉繩結構與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朵拉繩結構包括第一拉繩底座、第四動力源、耳朵拉繩擺臂、第一滑輪、第二滑輪、第二滑輪支座以及耳朵拉繩,所述第一拉繩底座連接在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四動力源連接在所述第一拉繩底座上,所述耳朵拉繩擺臂與所述第四動力源連接;所述耳朵拉繩擺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滑輪,所述第二滑輪連接在所述第二滑輪支座上,所述第二滑輪支座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耳朵拉繩穿過所述第一滑輪以及所述第二滑輪,所述耳朵拉繩與所述耳朵部件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眼皮拉繩結構包括第二拉繩底座、眼皮拉繩、第五動力源、眼皮拉繩擺臂、第三滑輪以及第四滑輪,所述第二拉繩底座連接在所述第二連接座上,所述第五動力源連接在所述第二拉繩底座上,所述第五動力源與所述眼皮拉繩擺臂連接;所述眼皮拉繩擺臂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滑輪連接;所述第四滑輪連接于所述第二滑輪支座上,所述眼皮拉繩穿過所述第三滑輪以及所述第四滑輪,所述眼皮拉繩與所述眼皮部件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用于仿生舞獅頭的動作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輪支座呈t字形,所述第二滑輪支座的兩側分別設有側板,靠近所述第一滑輪的側板與所述第二滑輪連接;靠近所述第三滑輪的側板與所述第四滑輪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