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交通設施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
背景技術:
1、反光錐是一種常用的道路安全設施,也被稱為反光桶或反光帽,其主要用于標識出行車道、施工區域或其他需要提醒交通用戶的危險區域。
2、在日常市政事務中,為保證公路安全、保護道路設施、避免環境污染、提高交通效率,需要及時對積水點進行處理,而為了保證處理過程順暢進行、避免行人或車輛進入,往往需要沿積水點邊緣處依次放置多個反光錐。但在實際使用中,由于反光錐的質量較輕,但積水較深時,積水產生的浮力會使反光錐漂浮,使反光錐移位或傾倒,進而失去警示作用。
技術實現思路
1、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通過污水增加重量,進而提高放置穩定性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包括錐形主體,所述的錐形主體外周覆蓋有反光面,所述的錐形主體內設置有內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腔包括位于底部的圓柱部,所述的圓柱部內填充設置有海綿,所述的錐形主體位于圓柱部下方設置有透水隔板,所述的透水隔板上設置有多個透水孔,所述的錐形主體位于圓柱部上方設置有擠水板,所述的擠水板上方設置有將擠水板向下擠壓的擠壓件,所述的擠壓件設置有位于錐形主體外側的操作部分。
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當放置于積水處理現場時,積水會從透水隔板的透水孔進入內腔,由內腔的海綿將積水吸收,從而增加反光錐的整體重量,合理利用積水提高放置穩定性,避免傾倒或移位的情況發生;在積水處理完成后,海綿內的積水一方面可慢慢蒸發,直至消失,也可通過擠壓件擠壓擠水板,使海綿形變后將積水集中排放至積水排放處,加速水分消失,便于轉移。
4、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擠壓件包括豎直設置的立桿,所述的錐形主體上方設置有供立桿穿過的開口,所述的立桿上端設置有作為操作部分的擠壓板,所述的擠水板上端設置有與立桿下端插配并構成聯動的插槽。
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由工作人員按壓擠壓板時,作用力從立桿傳遞至擠水板,進而帶動擠壓板擠壓海綿,將擠壓件與擠水板分體設置,多個反光錐可通過單一擠壓件進行擠水,簡化結構。
6、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插槽的截面呈倒置的圓臺狀,所述的立桿下方設置有與插槽形狀一致的插塊。
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圓臺狀的插塊在插入插槽時會沿插槽的斜面側壁自動導向,準確與插槽進行插配,從而更好的帶動擠水板進行擠壓海綿。
8、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錐形主體底部設置有放置透水隔板的安裝槽,所述的安裝槽兩側分別設置有安裝凹陷,所述的透水隔板與安裝凹陷對應設置有安裝凸起,所述的安裝凸起設置有卡口,所述的安裝凹陷設置有與卡口卡配且可拆卸的卡塊。
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由卡塊和卡口構成的可拆卸固定配合,使透水隔板更易于拆裝,便于更換攜帶過多雜質的海綿,當應用于低水位積水時,還可將擠水板、海綿和透水隔板均拆除,恢復易于堆疊的反光錐傳統狀態,提高使用范圍。
10、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擠水板包括上部和下部,所述的上部呈小端朝向上方的圓臺狀,所述的下部呈直徑與上部下端一致的圓柱狀,所述的下部與圓柱部的直徑一致并可沿圓柱部上下滑移,所述的內腔包括位于上方的圓錐部,所述的圓錐部底部與上部形狀一致。
1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圓臺狀的上部用于限位,使擠水板裝入內腔后可保持在圓柱部上方,圓柱狀的下部則使其能夠穩定沿圓柱部滑移,保證擠水效果。
12、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錐形主體下端外周設置有穩定裙邊,所述的穩定裙邊下方邊緣設置有多個支腳。
1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增設穩定裙邊,增加錐形主體的站立面積,提高站立穩定性,配合支腳形成的間隙,使海綿更易于吸水。
1.一種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包括錐形主體,所述的錐形主體外周覆蓋有反光面,所述的錐形主體內設置有內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腔包括位于底部的圓柱部,所述的圓柱部內填充設置有海綿,所述的錐形主體位于圓柱部下方設置有透水隔板,所述的透水隔板上設置有多個透水孔,所述的錐形主體位于圓柱部上方設置有擠水板,所述的擠水板上方設置有將擠水板向下擠壓的擠壓件,所述的擠壓件設置有位于錐形主體外側的操作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擠壓件包括豎直設置的立桿,所述的錐形主體上方設置有供立桿穿過的開口,所述的立桿上端設置有作為操作部分的擠壓板,所述的擠水板上端設置有與立桿下端插配并構成聯動的插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插槽的截面呈倒置的圓臺狀,所述的立桿下方設置有與插槽形狀一致的插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錐形主體底部設置有放置透水隔板的安裝槽,所述的安裝槽兩側分別設置有安裝凹陷,所述的透水隔板與安裝凹陷對應設置有安裝凸起,所述的安裝凸起設置有卡口,所述的安裝凹陷設置有與卡口卡配且可拆卸的卡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擠水板包括上部和下部,所述的上部呈小端朝向上方的圓臺狀,所述的下部呈直徑與上部下端一致的圓柱狀,所述的下部與圓柱部的直徑一致并可沿圓柱部上下滑移,所述的內腔包括位于上方的圓錐部,所述的圓錐部底部與上部形狀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積水處理現場的反光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錐形主體下端外周設置有穩定裙邊,所述的穩定裙邊下方邊緣設置有多個支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