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與裝置,其屬于海上大型浮式平臺沉放安裝。
背景技術:
1、隨著近期資源及空間的不斷挖掘與壓縮,全球各國開始呈現向深遠海發展擴張的趨勢。并且,深遠海的油氣資源、魚類資源以及風能資源等異常豐富,因此大型fpso、浮式風機平臺以及浮式養殖網箱等發展迅猛。此類大型浮式基礎往往采用吸力錨或樁錨的形式實現平臺、系泊鏈以及海底的有效連接與固定。吸力錨基礎也因無需配備打樁船和抱樁器等輔助資源以及沉貫簡單等特點被廣泛用于各類浮式平臺的基礎中。但當面對超深水工況下的吸力桶基礎下放,通常以容繩量極大的專用吊機或定制滾筒絞車實現,但此類施工資源短缺且成本極高,因此,設計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與裝置是很有必要的。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與裝置。
2、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
3、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包括浮吊船和吊機,所述浮吊船的舷側甲板上設有向外延伸的兩根支撐梁,兩根支撐梁尾端之間跨設有吊梁,吊梁兩端下方均通過銜接器甲分別與兩根支撐梁尾端活動連接、上方通過吊索甲與吊機的吊鉤連接,所述銜接器甲下方通過吊索乙與吸力桶可拆卸連接;所述銜接器甲與吊梁之間可增設至少一組續接結構。
4、進一步,所述續接結構包括吊索丙和銜接器乙。
5、進一步,所述吊梁兩端下側固定設有眼板吊耳、兩端前后側均對稱設有圓柱吊耳,圓柱吊耳通過吊索甲與吊機上的吊鉤連接。
6、進一步,所述銜接器甲中部設有支撐柱甲,支撐柱甲上端與下端均為匚形且開口向外,所述支撐柱甲上端匚形上設有可拆卸連接的上銷軸甲、下端匚形上設有可拆卸連接的下銷軸甲。
7、進一步,所述支撐梁尾端設有開槽,開槽兩側的側邊上設有對稱的弧形凹槽。
8、進一步,所述弧形凹槽的直徑大于等于支撐柱甲的直徑,所述開槽的槽寬大于銜接器甲中部的厚度。
9、進一步,所述眼板吊耳與銜接器甲上部匚形配合后通過上銷軸甲連接,所述吸力桶兩側對稱設有吊耳。
10、進一步,所述銜接器乙與銜接器甲結構尺寸相同,所述銜接器乙上端設有上銷軸乙、中部設有支撐柱乙、下端設有下銷軸乙;
11、當續接結構為一組時,所述銜接器乙上端通過上銷軸乙與眼板吊耳連接、下端通過下銷軸乙與吊索丙連接的,吊索丙下端與上銷軸甲可拆卸連接。
12、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13、步驟一、將兩根支撐梁固定于浮吊船舷側甲板并使得支撐梁尾端向舷外延伸,控制兩根支撐梁的間距與吊梁下部兩個眼板吊耳的間距相適配;
14、步驟二、將吊梁的兩個眼板吊耳分別通過上銷軸甲與兩個銜接器甲連接,下銷軸甲均通過吊索乙與吸力桶兩側的吊耳連接,并將吊梁的圓柱吊耳通過吊索甲與吊鉤連接;
15、步驟三、吊機吊起吊梁,連帶吊起吸力桶,通過旋轉吊臂將吸力桶從舷側吊放入水,并下放至吸力桶頂低于浮吊船底面一至兩米;
16、步驟四、調整吊機將銜接器甲吊放至對應兩根支撐梁的正上方,并通過銜接器甲兩側的支撐柱甲掛在支撐梁開槽兩側的弧形凹槽內并繼續下放,直至將吸力桶的全部重量轉移至兩根支撐梁上;
17、步驟五、將銜接器甲的上銷軸甲與吊梁拆除,將銜接器乙的上銷軸乙與吊梁的眼板吊耳連接、下銷軸乙通過吊索丙與銜接器甲的上銷軸甲連接;
18、步驟六、調整吊機,直至吊梁重新位于舷側兩根支撐梁的正上方,繼續起吊,將銜接器甲的支撐柱甲與支撐梁的弧形凹槽脫離,進而使得吸力桶的全部重量再次轉移至吊機,然后繼續下放;
19、步驟七、重復步驟四至步驟六,不斷續接新的銜接器乙和吊索丙,直至吸力桶沉放入泥;
20、步驟八、吸力桶沉貫完畢后,吊索乙卸力,在rov的協助下將吊索乙從吸力桶的吊耳上快速拆除,至此,吸力桶整體下放且沉貫完畢。
21、進一步,所述步驟四中當吸力桶的全部重量轉移至兩根支撐梁上并穩定后,吊索乙與舷側甲板之間保持一至兩米的安全距離。
22、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23、1、相較于常規方式采用大容繩量的專用吊機或定制滾筒絞車的方式,本發明通過設置續接結構串聯的形式,借助施工船甲板進行載荷的臨時轉移,通過常規浮吊船即可完成超深水吸力桶基礎的下放工作,極大地放寬了施工資源的選擇性,降低了工作成本,節省了工程時間;
24、2、相較于常規單根吊索下放吸力桶的方式,本發明通過吊梁與吸力桶兩側連接后進行吸力桶下放可以有效防止超深水工況下吊索扭轉的情況,提高了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系數;
25、3、常規單根吊索下放吸力桶的方式不易控制吸力桶的艏向,而本發明所提供的方式可以在吊梁兩側加設攬風繩,進而借助絞車或其他甲板機械以吊梁方向驅動控制吸力桶艏向,提供了施工過程中的精度和工作效率。
1.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包括浮吊船和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吊船的舷側甲板(1)上設有向外延伸的兩根支撐梁(4),兩根支撐梁(4)尾端之間跨設有吊梁(2),吊梁(2)兩端下方均通過銜接器甲(3)分別與兩根支撐梁(4)尾端活動連接、上方通過吊索甲(6)與吊機的吊鉤連接,所述銜接器甲(3)下方通過吊索乙(7)與吸力桶(5)可拆卸連接;所述銜接器甲(3)與吊梁(2)之間增設至少一組續接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續接結構包括吊索丙(8)和銜接器乙(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梁(2)兩端下側固定設有眼板吊耳(22)、兩端前后側均對稱設有圓柱吊耳(21),圓柱吊耳(21)通過吊索甲(6)與吊機上的吊鉤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銜接器甲(3)中部設有支撐柱甲(33),支撐柱甲(33)上端與下端均為匚形且開口向外,所述支撐柱甲(33)上端匚形上設有可拆卸連接的上銷軸甲(31)、下端匚形上設有可拆卸連接的下銷軸甲(3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梁(4)尾端設有開槽,開槽兩側的側邊上設有對稱的弧形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凹槽的直徑大于等于支撐柱甲(33)的直徑,所述開槽的槽寬大于銜接器甲(3)中部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眼板吊耳(22)與銜接器甲(3)上部匚形配合后通過上銷軸甲(31)連接,所述吸力桶(5)兩側對稱設有吊耳(5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銜接器乙(9)與銜接器甲(3)結構尺寸相同,所述銜接器乙(9)上端設有上銷軸乙(91)、中部設有支撐柱乙、下端設有下銷軸乙(92);
9.一種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超深水下放吸力桶基礎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當吸力桶(5)的全部重量轉移至兩根支撐梁(4)上并穩定后,吊索乙(7)與舷側甲板(1)之間保持一至兩米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