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設置在罐頭底部并與罐頭一體化連接的自熱裝置。
背景技術:
野外食用罐頭食品時,其加熱很不方便,尤其是在氣溫極低、大風或高海拔等較為極端的環境條件下,為使用者提供一個方便的加熱方式尤為重要。現有的加熱方式存在下述弊端:第一、需要臨時組裝對接罐頭和加熱裝置,使用不方便;第二、體積較大,攜帶不方便;第三、點火不便捷,基于裝置本身的問題或使用的問題,其點火的可靠性很難達到百分之百有效。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弊端,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攜帶使用方便、點火快捷可靠的罐頭加熱裝置。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包括罐頭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頭本體底部設有加熱倉,所述加熱倉為底端封閉,頂端開口的筒狀結構;所述加熱倉的頂端開口設有連接部,連接部與罐頭本體底部形狀相應,如圓形、方形、橢圓形等,而且罐頭本體底部嵌套于連接部內;所述加熱倉側壁設有通風機構;所述加熱倉內貯存燃料;所述加熱倉設有引燃裝置。
為了使燃料適應野外加熱的需要,改善其燃燒和點燃性能,并便于燃料固定,優選地,所述燃料由蠟和硝化棉組成。蠟可以是礦物蠟(如石蠟),植物蠟,動物蠟,硝化棉可以采用單基粉或雙基粉。進一步地,按照重量份數比,蠟60-98份,硝化棉2-40份。進一步地,所述燃料還可以添加易燃纖維。如棉纖維、燈心草等。
為了提高點火的快捷可靠性,優選地,所述引燃裝置采用拉發式引燃裝置、撞擊式引燃裝置、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中的一種。
優選地,為了進一步提高點火的可靠性,特別是在使用拉發式引燃裝置、撞擊式引燃裝置或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時,所述加熱倉設置引燃藥物,進一步地優選,所述引燃藥物由高氯酸鉀、硝酸鉛、硫酸氫鉀混合組成,各組分的重量比取值范圍為:高氯酸鉀45%-65%、硝酸鉛15%-35%、硫酸氫鉀10%-30%。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攜帶使用方便、點火快捷可靠。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1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1的加熱倉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1的拉發式引燃裝置結構示意圖(放大);
圖4為實施例2的加熱倉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參見附圖1-3,反映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結構,所述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包括罐頭本體1,所述罐頭本體1底部設有加熱倉2,所述加熱倉2為底端封閉,頂端開口的筒狀結構;所述加熱倉2的頂端開口3設有連接部4,連接部4與罐頭本體1的底部形狀相應,而且罐頭本體1的底部嵌套于連接部4內,為了保證連接的牢固性,還可以用膠水粘接;所述加熱倉2側壁設有通風孔5;所述加熱倉2內貯存燃料8;所述加熱倉2設有引燃裝置7。加熱倉2下端設有防護蓋6,以確保拉環702不被誤動,保證安全。
所述燃料8由石蠟和硝化棉組成。按照重量份數比,取石蠟85份,硝化棉15份,將石蠟加熱至液態摻入硝化棉按一般方法混合均勻即可。燃料內混合摻加易燃纖維燈心草絲9。
所述引燃裝置7采用拉發式引燃裝置。所述拉發式引燃裝置包括固定于加熱倉2封閉底端上的管狀點火腔701,管狀點火腔701內裝置拉火帽703、拉發線704和引燃藥物705。所述拉火帽703內裝填引燃藥物705。拉發線704一端穿過拉火帽703和加熱倉2封閉底端,引出至加熱倉2外裝置拉環702;另一端繞成彈簧狀線圈置于管狀點火腔701內;所述引燃藥物705布滿管狀點火腔701內,與加熱倉2內的燃料8相連。按重量比高氯酸鉀45%、硝酸鉛30%、硫酸氫鉀25%稱取藥物,充分混合即得所述引燃藥物705。
使用時,揭開防護蓋6,通過拉環702拉動拉發線704,使拉發線704彈簧狀線圈與拉火帽703內的引燃藥物705做相對摩擦,引燃藥物705被點燃后引燃燃料8。操作簡單,點火可靠。
實施例2:參見附圖4,所述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同樣包括設置于罐頭本體底部的加熱倉12,加熱倉12的頂端開口13設有連接部14,罐頭本體的底部嵌套于連接部14內;所述加熱倉12側壁設有通風槽15;所述加熱倉12內貯存燃料18;所述加熱倉12設有引燃裝置17。加熱倉12下端設有防護蓋,以確保開關172不被誤動,保證安全。
與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引燃裝置17采用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所述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包括裝置由導線進行電氣連接的電池171、開關172、點火頭173,點火頭173上包覆引燃藥物174。使用時,揭開防護蓋按下開關172即可完成點火。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技術方案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的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1.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包括罐頭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頭本體底部設有加熱倉,所述加熱倉為底端封閉,頂端開口的筒狀結構;所述加熱倉的頂端開口設有連接部,連接部與罐頭本體底部形狀相應,而且罐頭本體底部嵌套于連接部內;所述加熱倉側壁設有通風機構;所述加熱倉內貯存燃料;所述加熱倉設有引燃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由蠟和硝化棉組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添加易燃纖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燃裝置采用拉發式引燃裝置、撞擊式引燃裝置、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中的一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倉設置引燃藥物。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發式引燃裝置包括固定于加熱倉封閉底端上的管狀點火腔,管狀點火腔內裝置拉火帽、拉發線和引燃藥物;所述拉火帽內裝填引燃藥物;拉發線一端穿過拉火帽和加熱倉封閉底端,引出至加熱倉外裝置拉環;另一端繞成彈簧狀線圈置于管狀點火腔內;所述引燃藥物布滿管狀點火腔內,與加熱倉內的燃料相連。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點火式引燃裝置包括由導線進行電氣連接的電池、開關、點火頭,點火頭上包覆引燃藥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式罐頭自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倉下端設有防護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