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教學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智能數學與應用數學難題解析展示架。
背景技術:
數學是所有學科的基礎,數學教育對于每個人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智能數學與應用數學作為數學領域的分支,對其它學科都有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智能數學和應用數學因其特殊性,學生在學習的時候比較困難,這就需要教師進行講解和展示,這就需要使用展示架進行講解,但是現今的展示架大都為單一的架體和板體的簡單組合,不具備仰角和轉角的調節功能,不方便各個角落的學生觀看教學內容,造成教學效率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數學與應用數學難題解析展示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智能數學與應用數學難題解析展示架,包括展板底座,所述展板底座轉動裝配有仰角調節軸,所述仰角調節軸固定裝配有展板,所述仰角調節軸裝配有仰角調節機構,所述展板底座固定裝配有轉動座,所述轉動座裝配有轉角調節機構;
所述仰角調節機構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固定裝配在展板底座底部,所述第一支架頂部固定裝配有第一底座,所述第一底座轉動裝配有傳動軸,所述傳動軸固定裝配有第一齒輪,所述仰角調節軸固定裝配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所述傳動軸固定裝配有蝸輪,所述第一支架轉動裝配有蝸桿,所述蝸輪與蝸桿嚙合,所述蝸桿下端固定裝配有第一錐齒輪,所述第一支架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二底座,所述第二底座轉動裝配有第一驅動軸,所述第一驅動軸一端固定裝配有第二錐齒輪,所述第二錐齒輪與第一錐齒輪嚙合,所述第一驅動軸另一端固定裝配有仰角調節搖把,所述仰角調節機構設有導向機構。
優選的,所述轉角調節機構包括主軸,所述主軸轉動裝配在轉動座底部,所述主軸下端固定裝配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頂部固定裝配有第三錐齒輪,所述第三錐齒輪與主軸同軸設置,所述轉動座固定裝配有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三底座,所述第三底座轉動裝配有第二驅動軸,所述第二驅動軸一端固定裝配有第四錐齒輪,所述第四錐齒輪與第三錐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驅動軸另一端固定裝配有轉角調節搖把,所述轉角調節機構設有支撐機構。
優選的,所述支撐機構包括支撐座,所述支撐座固定裝配在轉動座底部,所述支撐座固定裝配有支撐軸,所述支撐軸轉動裝配有支撐輪,所述第三錐齒輪頂部開設有與支撐輪相配合的第一凹槽,所述支撐輪與第一凹槽貼合。
優選的,所述導向機構包括導向架,所述導向架固定裝配在第一支架頂部,所述導向架頂部固定裝配有導向板,所述導向板底部設有弧面,所述弧面與仰角調節軸同軸設置,所述展板頂部固定裝配有導向座,所述導向座固定裝配有導向軸,所述導向軸轉動裝配有導向輪,所述弧面開設有與導向輪相配合的第二凹槽,所述導向輪與第二凹槽貼合,所述弧面固定裝配有安全擋塊。
優選的,所述固定座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三支架,所述第三支架下端固定裝配有底板,所述底板底部固定裝配有萬向輪。
優選的,所述第三底座螺接有鎖緊旋鈕,所述鎖緊旋鈕的螺桿與第二驅動軸貼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展板底座轉動裝配有仰角調節軸,所述仰角調節軸固定裝配有展板,所述仰角調節軸裝配有仰角調節機構,所述展板底座固定裝配有轉動座,所述轉動座裝配有轉角調節機構,實現了展板仰角和轉角的調節,方便了各個角落的學生觀看教學內容。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仰角調節機構左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4為圖2中B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5為圖1中C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中:展板底座1;
仰角調節軸2;
展板3;
仰角調節機構4;
第一支架401、第一底座402、傳動軸403、第一齒輪404、第二齒輪405、蝸輪406、蝸桿407、第一錐齒輪408、第二底座409、第一驅動軸410、第二錐齒輪411、仰角調節搖把412;
轉動座5;
轉角調節機構6;
主軸601、固定座602、第三錐齒輪603、第二支架604、第三底座605、第二驅動軸606、第四錐齒輪607、轉角調節搖把608;
導向機構7;
導向架701、導向板702、弧面703、導向座704、導向軸705、導向輪706、第二凹槽707、安全擋塊708;
支撐機構8
支撐座801、支撐軸802、支撐輪803、第一凹槽804;
第三支架9;
底板10;
萬向輪11;
鎖緊旋鈕1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智能數學與應用數學難題解析展示架,包括展板底座1,展板底座1轉動裝配有仰角調節軸2,仰角調節軸2固定裝配有展板3,仰角調節軸2裝配有仰角調節機構4,展板底座1固定裝配有轉動座5,轉動座5裝配有轉角調節機構6。
仰角調節機構4包括第一支架401,第一支架401固定裝配在展板底座1底部,第一支架401頂部固定裝配有第一底座402,第一底座402轉動裝配有傳動軸403,傳動軸403固定裝配有第一齒輪404,仰角調節軸2固定裝配有第二齒輪405,第一齒輪404與第二齒輪405嚙合,傳動軸403固定裝配有蝸輪406,第一支架401轉動裝配有蝸桿407,蝸輪406與蝸桿407嚙合,蝸桿407下端固定裝配有第一錐齒輪408,第一支架401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二底座409,第二底座409轉動裝配有第一驅動軸410,第一驅動軸410一端固定裝配有第二錐齒輪411,第二錐齒輪411與第一錐齒輪408嚙合,第一驅動軸410另一端固定裝配有仰角調節搖把412,仰角調節機構4設有導向機構7。
對于本實施例的蝸輪406蝸桿407來說,蝸桿407的展開螺旋角小于蝸輪406蝸桿407接觸的摩擦角,從而使蝸輪406蝸桿407實現自鎖,即可通過蝸桿407轉動驅動蝸輪406轉動,而不能通過蝸輪406轉動驅動蝸桿407轉動,此為現有技術,在此便不再詳述。
本實施例中的展板3通過蝸輪406蝸桿407的自鎖達到限位的目的。
具體而言,轉角調節機構6包括主軸601,主軸601轉動裝配在轉動座5底部,主軸601下端固定裝配有固定座602,固定座602頂部固定裝配有第三錐齒輪603,第三錐齒輪603與主軸601同軸設置,轉動座5固定裝配有第二支架604,第二支架604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三底座605,第三底座605轉動裝配有第二驅動軸606,第二驅動軸606一端固定裝配有第四錐齒輪607,第四錐齒輪607與第三錐齒輪603嚙合,第二驅動軸606另一端固定裝配有轉角調節搖把608,轉角調節機構6設有支撐機構8。
通過第四錐齒輪607驅動第三錐齒輪603轉動,可使固定座602與轉動座5之間相互旋轉,由于固定座602是與主軸601固定裝配的,所以轉動座5會旋轉,從而實現角度調節的目的,同時轉角調節搖把608會隨著轉動座5一同旋轉,轉角調節搖把608與仰角調節搖把412之間相對位置不變,便于一人同時進行仰角和轉角的調節操作。
具體而言,支撐機構8包括支撐座801,支撐座801固定裝配在轉動座5底部,支撐座801固定裝配有支撐軸802,支撐軸802轉動裝配有支撐輪803,第三錐齒輪603頂部開設有與支撐輪803相配合的第一凹槽804,支撐輪803與第一凹槽804貼合。
支撐機構8可為主軸601分擔一定的彎矩,避免主軸601上部結構傾斜加重主軸601的磨損,提高了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壽命。
具體而言,導向機構7包括導向架701,導向架701固定裝配在第一支架401頂部,導向架701頂部固定裝配有導向板702,導向板702底部設有弧面703,弧面703與仰角調節軸2同軸設置,展板3頂部固定裝配有導向座704,導向座704固定裝配有導向軸705,導向軸705轉動裝配有導向輪706,弧面703開設有與導向輪706相配合的第二凹槽707,導向輪706與第二凹槽707貼合,弧面703固定裝配有安全擋塊708。
導向機構7的設置可使仰角調節機構4調節時更加穩定,同時安全擋塊708可避免蝸輪406蝸桿407自鎖失效時展板3下落傷人。
具體而言,固定座602底部固定裝配有第三支架9,第三支架9下端固定裝配有底板10,底板10底部固定裝配有萬向輪11。
萬向輪11的設置方便了本實用新型的移動。
具體而言,第三底座605螺接有鎖緊旋鈕12,鎖緊旋鈕12的螺桿與第二驅動軸606貼合,通過鎖緊旋鈕12的螺桿頂緊第二驅動軸606,使第二驅動軸606無法轉動,從而實現轉角調節機構6的鎖定,便于教師在展板3上進行書寫。
工作原理:當需要進行仰角調節時,轉動仰角調節搖把412,仰角調節搖把412驅動第一驅動軸410轉動,第一驅動軸410驅動第二錐齒輪411轉動,第二錐齒輪411驅動蝸桿407轉動,蝸桿407驅動蝸輪406轉動,蝸輪406驅動仰角調節軸2轉動,從而驅動展板3以仰角調節軸2為中心轉動,從而實現仰角調節的目的。
當需要進行轉角調節時,轉動轉角調節搖把608,轉角調節搖把608驅動第二驅動軸606轉動,第二驅動軸606驅動第四錐齒輪607轉動,第四錐齒輪607驅動第三錐齒輪603轉動,第三錐齒輪603驅動轉動座5轉動,從而實現轉角調節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通過仰角調節機構4和轉角調節機構6實現了展板3仰角和轉角的調節,方便了各個角落的學生觀看教學內容。
且通過蝸輪406蝸桿407可實現仰角調節機構4的自鎖,通過鎖緊旋鈕12可實現轉角調節機構6的自鎖,通過導向機構7使仰角調節機構4調節時更加穩定,通過支撐機構8提高了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壽命。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