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罐法施工步驟為,在-255m中段布置鉆機,沿天井中心鉆設孔徑100mm的中心孔;在-255m水平安裝卷揚設備,鋼繩穿過中心孔與-295m中段吊罐掛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準工程施工順序為,先施工-295m中段1#導段電耙道、電耙硐室及回風道,再刷幫擴大井筒位置,隨后在-255m中段施工吊罐硐室,采用吊罐法施工井筒,接著在-275m水平施工n7#電耙硐室、電耙道及漏斗,再分別在-270m、-260m水平施工切割層及立槽天井,最后在-255m中段施工8#、9#硐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次爆破具體為,第一次爆破2#立槽中孔c1-c4排部分孔、2#立槽深孔c1-c2排部分孔及8#硐室p1-p19排所有孔,孔數102個;第二次爆破2#立槽深孔剩余孔、3#硐室s1-s7排中孔及s1-s4排深孔,孔數94個;第三次爆破4#硐室n1-n11排中孔、n1-n7排深孔及9#硐室p1-p12排所有孔,孔數200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無需留設頂柱水平礦柱,將-255m水平運輸巷道周邊遺留礦石及n14#電耙道底部結構礦柱進行聯合回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段內尖滅礦體安全回收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三次爆破:第一次起爆范圍內的所有炮孔進行裝藥后,起爆,之后間隔幾天時間,底部先出部分礦石后,再對第二次起爆范圍內的炮孔進行測孔、裝藥,再起爆;再間隔幾天底部出部分礦石后,繼續重復上述作業進行第三次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