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音響配件領域,具體是一種便于拆裝的音響外殼體。
背景技術:
音響指除了人的語言、音樂之外的其他聲響,包括自然環境的聲響、動物的聲音、機器工具的音響、人的動作發出的各種聲音等,其主要由外殼與內部發聲零件這兩大部分組成,一般發聲原理都是采用振動器振動發聲或者紙質鼓膜喇叭發聲,但是作為家用電器設備,音響外殼也是一種室內擺件。
目前,現有的音響外殼散熱效果差,直接會影響音響內部零部件的正常工作,且當音響內部出現故障時,音響外殼不易拆裝,從而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時現有的也沒有減震和自身防護和防塵功能,容易被損壞和影響音響的使用壽命。
中國專利(授權公告號:CN108632687A)公布了一種便于拆裝的音響外殼體,設置彈簧安裝有限位板,限位板遠離彈簧的一端安裝有固定按鈕與殼體內部,靠近固定凸塊的四個角位置處皆安裝有與固定凸塊相匹配的固定凹槽,便于對音響外殼拆裝;但是其也存在明顯的缺陷,音響的外殼體實際依然為一個完整的殼體,無法滿足模塊化組合的特點,并并不能降低其拆卸搬運的優勢。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拆裝的音響外殼體,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于拆裝的音響外殼體,包括內音響、側板、底座和頂蓋,所述內音響位于外殼體的內腔,所述底座位于外殼體的底端,所述內音響的底平面的左右兩側安裝有限位塊,所述底座的上平面的左右兩側設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塊卡合在相應的限位槽內,所述側板安裝在內音響的左右兩側,所述側板的上端與頂蓋之間以及側板的下端與底座之間均設置有鎖合機構相連接,所述鎖合機構包括鎖合槽和鎖合塊,所述鎖合槽安裝在側板上,所述鎖合塊安裝在頂蓋或者底座上,所述鎖合槽的下方設置有鎖合腔,所述鎖合腔內橫向安裝有滑桿,所述滑桿上穿設有自鎖塊,所述自鎖塊外平面設置為弧形結構,所述自鎖塊內平面設置為直板型結構,所述滑桿上纏繞有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的一端與自鎖塊相連接,所述復位彈簧的另一端固定在鎖合腔內腔。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鎖合槽側壁上設置有滑槽,所述自鎖塊外側安裝有開合栓,所述開合栓與自鎖塊之間設置有滾珠相連接,所述滾珠限位安裝在滑槽內。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的內腔的中間位置安裝有傳動電機,所述傳動電機的傳動端安裝有傳動輥軸,所述傳動輥軸與傳動電機的電機軸通過聯軸器相連接,所述內音響的底板通過合頁栓與其側壁安裝連接并中間位置設置有通孔,所述內音響內腔底部設置有散熱網,所述散熱網與底板之間形成有散熱腔,所述傳動輥軸通過通孔伸入至散熱腔內腔并且安裝有散熱風扇。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內腔上平面設置有基板,所述基板上安裝有減震彈簧,所述減震彈簧的一端與基板相連接,所述減震彈簧的另一端固定在底座內腔底平面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側板的側壁上安裝有螺紋套,所述螺紋套內穿設有螺紋桿,所述螺紋桿的外側端安裝有調節盤,所述螺紋桿的內側端安裝有擠壓板,所述擠壓板的內側壁上安裝有緩沖墊,所述螺紋桿上纏繞有緩沖彈簧,所述緩沖彈簧的一端與螺紋套相連接,所述緩沖彈簧的另一端固定在擠壓板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一、本申請通過組合式結構設計,將音響外殼體通過卡合機構和自鎖式鎖合機構相互組裝,組裝時,作業快速方便,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組合作業;拆卸時,無需使用大量的拆卸工具,通過簡易的手工以及少量的工具輔助即可完成,攜帶運輸非常方便。
二、在底座的內腔設置有彈簧減震機構,對內音響工作是產生的震動起到減震的效果,從而減少其作業的震動幅度,保持其作業時的穩定性。
三、通過螺紋傳動機構,填充內音響與側板之間的空間間隙,進一步保持內音響作業時的穩定性,所述緩沖彈簧對螺紋套與擠壓板之間產生緩沖效果,起到輔助減震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側板上螺紋擠壓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鎖合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內音響、11-散熱網、12-限位塊、13-底板、14-散熱腔、2-側板、21-螺紋套、22-螺紋桿、23-緩沖彈簧、24-調節盤、25-擠壓板、26-緩沖墊、3-底座、31-限位槽、32-傳動電機、33-傳動輥軸、34-散熱風扇、35-基板、36-減震彈簧、37-、38-、39-、4-鎖合機構、41-鎖合腔、42-自鎖塊、43-滑桿、44-復位彈簧、45-滑槽、46-滾珠、47-開合栓、48-鎖合槽、49-鎖合塊、5-頂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請參閱圖1和圖2,一種便于拆裝的音響外殼體,包括內音響1、側板2、底座3和頂蓋5,所述內音響1位于外殼體的內腔,所述底座3位于外殼體的底端,所述內音響1的底平面的左右兩側安裝有限位塊12,所述底座3的上平面的左右兩側設置有限位槽31,所述限位塊12卡合在相應的限位槽31內,所述底座3的內腔的中間位置安裝有傳動電機32,所述傳動電機32的傳動端安裝有傳動輥軸33,所述傳動輥軸33與傳動電機32的電機軸通過聯軸器相連接,所述內音響1的底板13通過合頁栓與其側壁安裝連接并中間位置設置有通孔,所述內音響1內腔底部設置有散熱網11,所述散熱網11與底板13之間形成有散熱腔14,所述傳動輥軸33通過通孔伸入至散熱腔14內腔并且安裝有散熱風扇34。
所述音響外殼體采用組合式結構,所述內音響1通過底部的限位塊12卡合安裝在底座3頂部的限位槽31內,所述底板13通過合頁栓折疊平鋪,所述傳動電機32帶動傳動輥軸33轉動從而帶動散熱風扇34轉動,起到對內音響1作業時散熱的效果,提高內音響1的使用效果,保護其使用壽命。拆解時,將內音響1抬起,底部的底板13通過合頁栓打開,通過可以將傳動輥軸33、散熱風扇34與傳動電機32相拆解,作業簡單方便。
請參閱圖1和圖4,所述側板2安裝在內音響1的左右兩側,所述側板2的上端與頂蓋5之間以及側板2的下端與底座3之間均設置有鎖合機構4相連接,所述鎖合機構4包括鎖合槽48和鎖合塊49,所述鎖合槽48安裝在側板2上,所述鎖合塊49安裝在頂蓋5或者底座3上,所述鎖合槽48的下方設置有鎖合腔41,所述鎖合腔41內橫向安裝有滑桿43,所述滑桿43上穿設有自鎖塊42,所述自鎖塊42外平面設置為弧形結構,所述自鎖塊42內平面設置為直板型結構,所述滑桿43上纏繞有復位彈簧44,所述復位彈簧44的一端與自鎖塊42相連接,所述復位彈簧44的另一端固定在鎖合腔41內腔。所述鎖合槽48側壁上設置有滑槽45,所述自鎖塊42外側安裝有開合栓47,所述開合栓47與自鎖塊42之間設置有滾珠46相連接,所述滾珠46限位安裝在滑槽45內。
所述側板2通過鎖合機構4能夠快速的組合在頂蓋5與底座3之間,組裝時,所述側鎖合塊49與自鎖塊42的弧形外平面相接觸,從而向推動的同時對自鎖塊42產生擠壓力,從而推動自鎖塊42向鎖合腔41內運動,待鎖合塊49嵌入至鎖合槽48內,所述復位彈簧44釋放彈性勢能,帶動自鎖塊42快速的伸出鎖合腔41,起到彈性復位的效果,自鎖塊42對鎖合塊49起到阻擋的效果。拆卸時,人員拉動開合栓47,帶動開合栓47沿著滑槽45運動,從而帶動自鎖塊42向內滑動,從而側板2與頂蓋5或底座3相分離。
本申請通過組合式結構設計,將音響外殼體通過卡合機構和自鎖式鎖合機構相互組裝,組裝時,作業快速方便,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組合作業;拆卸時,無需使用大量的拆卸工具,通過簡易的手工以及少量的工具輔助即可完成,攜帶運輸非常方便。
實施例二:
請參閱圖1,本實施例作為實施例一進一步的優化,在其基礎上,所述底座3內腔上平面設置有基板35,所述基板35上安裝有減震彈簧36,所述減震彈簧36的一端與基板35相連接,所述減震彈簧36的另一端固定在底座3內腔底平面上,在底座的內腔設置有彈簧減震機構,對內音響1工作是產生的震動起到減震的效果,從而減少其作業的震動幅度,保持其作業時的穩定性。
實施例三:
請參閱圖3,本實施例作為實施例一進一步的優化,在其基礎上,所述側板2的側壁上安裝有螺紋套21,所述螺紋套21內穿設有螺紋桿22,所述螺紋桿22的外側端安裝有調節盤24,所述螺紋桿22的內側端安裝有擠壓板25,所述擠壓板25的內側壁上安裝有緩沖墊26,所述螺紋桿22上纏繞有緩沖彈簧23,所述緩沖彈簧23的一端與螺紋套21相連接,所述緩沖彈簧23的另一端固定在擠壓板25上。工作時,擰動調節盤2,通過螺紋傳動帶動螺紋桿22向內側推進,從而帶動擠壓板25向內側移動從而使得擠壓板25與內音響1的左右兩側的外壁相貼合,對內音響1起到限位的效果,填充內音響1與側板之間的空間間隙,進一步保持內音響1作業時的穩定性,所述緩沖彈簧23對螺紋套21與擠壓板25之間產生緩沖效果,起到輔助減震的效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