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裝置本體(1),所述裝置本體(1)上固定有進水口(2),所述裝置本體(1)側壁上固定安裝有進氣管(3)、固定環(4)和電機(5),所述進氣管(3)內固定安裝有引風機(6),所述電機(5)的輸出軸側壁上固定安裝有多個攪拌輥(7),所述裝置本體(1)內壁上鉸接有擋板(8),所述裝置本體(1)內壁上固定安裝有空腔,所述空腔內固定安裝有電磁鐵(9),所述擋板(8)端部固定安裝有磁塊(10),所述磁塊(10)端部固定連接有細繩(11),所述細繩(11)另一端活動貫穿所述裝置本體(1)頂部固定在所述固定環(4)上,所述裝置本體(1)側壁上鉸接有門體(19),所述門體(19)和所述裝置本體(1)側壁之間活動安裝有濾板一(12),所述濾板一(12)上固定安裝有插塊(14)和隔板(16),所述濾板一(12)上方活動安裝有濾板二(13),所述濾板一(12)和所述濾板二(13)上均開設有多個通孔一(15),所述濾板二(13)底部固定安裝有與所述插塊(14)配合的環套(18),所述裝置本體(1)底部固定安裝有出水口(20),所述出水口(20)內活動安裝有活性炭吸附層(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5)為伺服電機,所述電機(5)、引風機(6)和電磁鐵(9)通過均通過導線與外部電源獨立連接成閉合回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軸端部活動安裝在所述裝置本體(1)內壁上,所述裝置本體(1)內壁上開設有與所述輸出軸端部配合的圓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塊(10)與所述電磁鐵(9)位置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塊(14)和所述環套(18)均為左右對稱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16)的高度等于所述濾板一(12)與所述濾板二(13)之間的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16)上開設有多個通孔二(1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20)內還活動安裝有活塞。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家具加工過程中的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本體(1)底部固定安裝有支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