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車輛控制,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1、車輛增程器是增程式電動汽車的核心動力裝置,簡單來說就是一套“車載發電系統”,它不直接驅動車輪,僅負責發電來為車輛補能,以此突破純電車的續航限制。
2、目前,車輛中的增程器的啟動控制主要依賴于電子控制單元(ecu,electroniccontrol?unit);當ecu出現故障或異常時,增程器可能無法正常啟動,導致車輛無法進入增程模式,進而影響車輛的正常運行。
3、因此,如何提供一種可靠的車輛增程器啟動的方法的技術方案成為亟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設備,通過本申請的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可以在ecu失效的情況下實現增程器的有效啟動,降低車輛故障的風險,提升用戶的用車體驗。
2、第一方面,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方法,應用于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包括:確認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在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時由增程器的啟動控制模式調整為備用模式;其中,所述備用模式表征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進行啟動控制;在所述備用模式下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基于車輛需求,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其中,所述啟動信號用于啟動所述增程器;所述車輛需求使用車輛的電量狀態或駕駛模式表征。
3、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在確認電子控制單元異常時進行備用模式,之后基于車輛需求向增程器發送啟動信息,以啟動增程器進行工作。本申請實施例可以在電子控制單元ecu失效的情況下實現增程器的有效啟動,降低增程器無法啟動的概率,進而可以降低車輛故障的風險,提升用戶的用車體驗。
4、在一些實施例,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獲取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的供電電壓;在所述供電電壓存在異常的情況下,確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
5、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對電子控制單元的供電電壓進行采集確認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以此實現對電子控制單元的有效且及時監控。
6、在一些實施例,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獲取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的供電電流;在所述供電電流存在異常的情況下,確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
7、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對電子控制單元的供電電流進行采集確認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以此實現對電子控制單元的有效且及時監控。
8、在一些實施例,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監測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向所述增程器發送的電子信號;在所述電子信號存在發送異常的情況下,確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
9、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監測電子控制單元向增程器發送的電子信號是否異常確認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以此實現對電子控制單元的有效且及時監控。
10、在一些實施例,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確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未在預設時間內向所述增程器發送所述啟動信號,則確認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
11、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監測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在預設時間內發送啟動信號確定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以此實現對電子控制單元的有效且及時監控。
12、在一些實施例,所述在所述備用模式下基于車輛需求,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包括:監測所述電量狀態并確認所述電量狀態低于電量閾值時,向所述增程器發送所述啟動信號;或者,確認所述車輛處于所述駕駛模式下,向所述增程器發送所述啟動信號。
13、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電量狀態或駕駛模式,確定向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實現增程器的正常啟動,維護車輛運行安全。
14、在一些實施例,在所述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生成告警信號;其中,所述告警信號用于提示駕駛員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異常。
15、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告警信號提示駕駛員電子控制單元異常,可以實現異常告警,及時性較高。
16、在一些實施例,所述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包括:接收駕駛員的操作指令后,向所述增程器發送所述啟動信號。
17、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通過在接收到駕駛員的操作指令后發送啟動信號,實現增程器的手動強制開啟,確保增程器可以正常工作,降低車輛運行風險。
18、在一些實施例,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與電池管理系統連接,以監測所述電量狀態和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與車輛主電源或備用電源電路連接,以獲取電能。
19、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的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與電池管理系統和相關電源連接,可以確保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的正常工作,同時實現相關數據監測,實現增程器的有效且穩定控制。
20、第二方面,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裝置,應用于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包括:調整模塊,用于確認電子控制單元是否存在異常,在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時由增程器的啟動控制模式調整為備用模式;其中,所述備用模式表征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進行啟動控制;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備用模式下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基于車輛需求,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其中,所述啟動信號用于啟動所述增程器;所述車輛需求使用車輛的電量狀態或駕駛模式表征。
21、第三方面,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可實現如第一方面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22、第四方面,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程序時可實現如第一方面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23、第五方面,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的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的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可實現如第一方面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1.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所述方法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認電子控制單元存在異常,包括: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備用模式下基于車輛需求,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包括: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8.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增程器發送啟動信號,包括:接收駕駛員的操作指令后,向所述增程器發送所述啟動信號。
9.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與電池管理系統連接,以監測所述電量狀態和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所述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與車輛主電源或備用電源電路連接,以獲取電能。
10.一種車輛增程器啟動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應用于增程器備用啟動模塊;所述裝置包括:
11.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運行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
12.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計算機程序被所述處理器運行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