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拱橋斜拉扣掛體系的拱肋扣點裝置,所述拱橋斜拉扣掛體系包括轉向支撐平臺(8)、扁擔梁、拱肋、扣地錨、前扣索、后扣索和2組扣索鞍,2組扣索鞍安裝在轉向支撐平臺上且相互分離布置在轉向支撐平臺的兩端,所述前扣索安裝在與拱肋連接的扁擔梁上,所述后扣索連接在扣地錨上,所述前扣索和后扣索為通索并穿過扣索鞍上設有的滑輪輪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扁擔梁通過拱肋扣點裝置與拱肋連接且所述扁擔梁設置在拱肋的上方,所述拱肋扣點裝置包括第二銷軸、若干個扣索連接銷耳和與扣索連接銷耳的數目相一致的第一銷軸,
所述拱肋通過第二銷軸與扁擔梁連接,各個扣索連接銷耳通過第一銷軸固定在扁擔梁上;每一個扣索連接銷耳的一端均設置有與第一銷軸相匹配的連接耳銷孔,扣索連接銷耳的另一端設置有用于固定前扣索的殼體,在殼體上設置有供前扣索穿入的扣索孔且所述扣索孔所在的直線與連接耳銷孔所在的直線相垂直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拱橋斜拉扣掛體系的拱肋扣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扁擔梁主要由橫梁和兩根相互間隔設置且同側安裝在橫梁上的連接梁構成,所述連接梁的一端固定在橫梁的側部且與橫梁相垂直設置,連接梁的另一端設置有第二銷孔,所述第二銷孔與第二銷軸相匹配;在連接梁與橫梁的連接處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銷孔,所述第一銷孔開設在橫梁上且與第一銷軸相配合匹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拱橋斜拉扣掛體系的拱肋扣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孔、第一銷軸和扣索連接銷耳的個數相一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拱橋斜拉扣掛體系的拱肋扣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軸為直徑為120mm的銷軸,所述第二銷軸為直徑為170mm的銷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拱橋斜拉扣掛體系的拱肋扣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拱肋扣點裝置還包括兩組扣點拉板件,每一組扣點拉板件主要由2n塊扣點拉板組成,所述扣點拉板成對使用并分布在拱肋與連接梁的連接處,且在每一塊扣點拉板的中心均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第二銷孔相匹配,n為大于等于1的整數。